2023年9月,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规章立法工作计划,首提修订《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》;12月,金融监管总局在向各消金公司内部征询后,向社会公开消金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。2024年3月,最新修订的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正式出台,于4月18日起施行,原试点办法同时废止。
初看管理办法,觉得这些条款没有太大伤害力,毕竟消金业务开展那么多年了,这些年各种整治、约束,行业已经非常成熟与规范,无外乎更多是强调了这些年业务发展下来的通病,需要加以完善。
1.担保增信贷款余额不超全部贷款余额50%
2.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之外的费用
3.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借款人合作催收机构相关信息
然而,晚些看了些数据后,发现并不这么回事,原来还有很多硬杠杠是不少消费金融公司还达不到的。没想到青铜变成了王炸。
一、注册资本与持股比例
新规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货币10亿及以上,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50%以上,没想到还有10家注册资本未到位,15家持股比例没卡线。新规4月18日开始执行,可以预见在未来几个月内,各类增资、股东调整将接连上演。
二、强调了业务经营范围与主业
消费金融公司明确可以全国展业,20万以内消费类贷款,不含房贷、车贷。将“发放个人消费贷款”、“发行非资本类债券”等7项业务纳入基础业务,将“资产证券化业务”、“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”等2项业务纳入专项业务。还特意提到了可以开展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、代理业务。这个定义没有展开明确,是对原先"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"保留的窗口,还是对近期消金公司纷纷转型在对外做科技输出、风控输出开的新口子?
三、加强风控管理
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担保增信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%、“流动性比例”不得低于50%。其中最具打击力的是担保增信贷款比例。
目前市场的现状是除去头部几家消金公司,多数消金公司都是输出牌照做撮合业务,无实质风控能力和人力配备。还有很多消金公司因为与银行合作获得资金,出于业务审慎要求,一般都需要配备担保公司处理逾期不良,无论是通道类型还是真担保业务。虽然这些年行业都在去担保,做分润模式,但是效果有限。由于资产质量逐渐在趋坏,不少银行尝试了分润最终还是退回了担保模式。风险实在兜不住,数据实在不如说的好看。被要求去担保后,可以预计下一个风口将会是AMC出表。
四、消保权益
有两条老生常谈的内容:1. 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之外的费用;2.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借款人合作催收机构相关信息。
这两条说说容易,做做也容易,被检查后怎么解释就不太容易了。
第一条,参见今年315的同程礼品卡事件。典型的行业潜规则被强行揭开面纱。属于我都能解释,但是解释权不在我,擦边球的游戏。
第二条,第一次提。文章做在“适当”上。怎么做叫适当?借款人没看见是否又可以举报或耍赖了?真要披露,某些消金催收合作公司家数上百的,如何揭示?这又是个说不清做不好解释权不在我的条款~~
展望消金公司未来,势必又会是一波新的整改。强者恒强,优胜劣汰。说银行多,其实消金公司也不少,目标客群的高度一致,导致行业卷的特别厉害。躺平的日子不再有,需要搞点新意思~